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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一,韩国政府大力支持参加工企业的发展,积极鼓励人参产业联合做大做强,其主要人参企业和品牌也具有很浓厚的政府背景。其二,韩国针对人参产业发展出台相关政策法规,规定市场进入标准;其三,大力支持参农,提供资金、技术、产销等全方位一条龙服务;其四,政企密切合作,强化高丽参品牌宣传,提高人参深加工技术等。
资料显示,上世纪80年代初期,韩国即开始系统地发动中国参农大量种植人参,并订立收购合同。而到了80年代末期履行合同时,相关国际利益集团以所谓重金属、农残超标为由,拒收人参,导致市场价格波动。随即,他们大量疯狂收购,并故技重施,再次高价劝说参农大量。令人震惊的是,97年相关利益集团以储备充足为由开出了比第一次更低的价格。在国外相关利益集团的操控下,本世纪初中国人参产业遭遇了“萝卜价”的尴尬。
数据显示,以2010年为例,全球人参产业的产值超过500亿元,我国的人参产值为50-100亿元,仅占全球产值的10%-20%。而韩国人参的产量仅有我国10-15%,但产值却是我国的近3.5倍。韩国人参产品原料的50%以上来自中国,其加工后以成本价格的十几倍甚至几十倍卖到欧美、东南亚,同时大量返销给中国,中国正沦为韩国人参产业的“原料产地”。
在国外,韩国签合同栽培的原料人参由韩国负责收购、加工和销售。一般原料人参没有法定批发市场等制度化的市场,只是通过产地收集商、中介人等进行包田买卖或韩国锦山水参中心等市场上自觉交易的流通结构。韩国的红参及红参产品的国内流通依赖于韩国指定的代理店,在香港的海外流通,设立香港有限公司当地法人,通过该法人统一进口,供应给当地批发商以及东南亚市场。在其他地区通过当地进口代理商,向各个代理店供应产品。
目前,中国内的流通内容或价格形成都在极其不透明的状态下进行,在包装、标准化、计量单位等方面还没有脱离以前的流通惯例,因此导致了流通的非效率性和费用的增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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